未及时披露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出售子公司股权等事项进展,*ST大通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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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出售子公司股权等事项进展,*ST大通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2-09-13 23:10:00
*ST大通9月13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事项进展、未及时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等违规行为。
  公司未及时披露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事项进展。2017年3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转让杭州通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显示,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以5500万元价格转让杭州通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通育”)5500万劣后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杭州通育1.82亿劣后级份额。2017年12月公司转让杭州通育剩余1.82亿劣后级份额,转让完成后仍需对优先级合伙人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差额补足的义务,但迟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才披露了上述交易进展,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未及时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2019年12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拟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科传媒”)100%股权,并确定该标的股权的首次拍卖起拍价为2.8亿元,暂无法确定交易对方、成交金额,亦未签署交易协议。2019年12月11日,视科传媒以1.84亿元被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视文化”)竞得,12月26日公司收到51%的成交款项,但迟至2020年2月21日,公司才披露了上述交易进展,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未按照我所公告格式要求披露收购方腾视文化的财务数据。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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